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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2日,全国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全方面推进现场会在浙江海宁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通报了相关情况。浙江、湖北等12个省级检察院和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作了经验交流。本版特别刊发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通报和浙江、湖北两省检察院的经验材料,报道检察机关积极吸纳志愿者,借助志愿者专业优势加强公益保护、提升办案质效的经验。
为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公众参与监督,促进提升办案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会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启动了“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2021年7月在浙江、湖北2个省份开展首批试点,2022年2月增加长江流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0省市进行第二批试点。各试点地区积极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围绕增加志愿者规模、发挥志愿者作用、做好志愿者服务、提升工作效能等方面持续推进平台工作,配套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办理了一批志愿者参与、监督和支持的案件,形成了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截至今年2月17日,12个试点省市邀请志愿者登录平台并完成注册共20867人。农工、民革等各个派积极组织党派成员参加平台志愿活动。志愿者共通过平台提报线条。为提升线索研判精准度,“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从互联网采集舆情、投诉信息853471条,经清洗后入库信息38296条。
经过平台研判模型进行研判后,正式推送到办案系统的线条。从案件类型来看,行政公益诉讼1927条、民事公益诉讼55条;按案件领域来看,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020条、涉食品药品安全214条、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3条、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4条、其他领域661条。各试点检察院通过平台发起案件咨询265件,获得了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相关知识的志愿者的指导帮助,邀请志愿者参加检察听证、跟踪观察、整改评估等4000余次。
一是广泛动员,扩大公益保护“同盟军”。最高检加强与各派中央的交流协同,以长江大保护检察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协同为桥梁纽带,积极邀请各派成员参加平台活动。在中央统战部的支持协调下,各派中央均就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有关工作进行了对下指导部署。在第四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最高检邀请中央统战部、各派中央共同参与了平台启动仪式。截至今年2月17日,各派及无党派人士已占平台正式志愿者34.2%,在线索提报、专业咨询等多个环节热情参加,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最高检建立了本级对应的首批志愿者队伍,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派成员,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社会组织、文化传媒等行业代表。
根据最高检关于做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相关部署,各试点省市广泛动员、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志愿者招募工作。如安徽省检察院指导各地以落实省政府与省检察院的“府检联动”机制为契机,加大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对接,吸纳其中具有专业相关知识优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志愿者,提升志愿者队伍的专业性。重庆市检察院充分的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平台工作宣传42次,将平台工作写入2022年重庆市公益诉讼白皮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介,同时将平台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2022年公益诉讼进党校宣讲计划。
二是加强服务,增强志愿者的黏性。试点地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志愿者加强联络和规范化管理,在尊重志愿者、依靠志愿者上下功夫。如湖南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益心为公”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学习讨论平台、开辟专栏、邀请志愿者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及时反馈办案效果、探索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措施,增强志愿者履职成就感、荣誉感、归属感。
三是主动邀请,构建志愿者全方位助力办案模式。各试点单位积极邀请志愿者参与办案各环节活动,并注重与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工作协同推进,与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消”字号案件办理、国土国财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的发挥志愿者作用,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如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邀请具有税务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共同参与构建国财领域“检+税+N”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梳理异常线余万元。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发动全区志愿者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方位线余个乡镇管护不到位的问题,通过督促治理,推动3200余亩基本农田恢复耕种条件。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伐木生态损害案中,邀请碳市场领域专家成为志愿者,对运用认购碳汇方式补偿生态损失提出专业意见。
四是强化宣传,提升平台的社会知晓度。在国际志愿者日,最高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并与新媒体平台合作开设“益心为公”话题。四川、湖北等地检察机关组织录制的“消”字号等一批生动展现志愿者参与监督办案场景的视频,在网络上获得广泛关注,阅读量超20余万次;上海市邀请志愿者参加“检察蓝+火焰蓝携手共筑防火墙”新闻发布会,分享干警办理燃气安全案件相关心得,宣传公益诉讼在守护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江西省吉安市的志愿者参与办案后,增强了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主动发动身边人参加志愿者队伍,短时间内当地志愿者人数增加了3倍。江西省赣州市两级院定期与志愿者沟通交流,486名志愿者每周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检察工作动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等,向社会播撒公益保护宣传的种子。
2021年7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浙江被确定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的首批试点省份。在最高检的大力指导下,浙江省检察机关以当好排头兵的奋进姿态,为平台试点工作先行探路,着力构建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录入志愿者3649人,完成注册2913人,志愿者通过云平台提报线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益心为公”专刊典型案例,志愿者人数和入选案例数位居全国前列。
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平台试点工作对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在试点过程中层层递进抓落实。
一是突出高站位,坚持高位推动。从对标浙江“重要窗口”、服务“两个先行”的高度,谋划推进平台试点工作。浙江省检察院多次召开平台试点工作推进会,联合省委统战部、团省委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共同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管理办法》等加强规范引导。杭州、宁波、湖州等市检察院联合当地市委统战部召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启动仪式,不断凝聚各方共识。
二是扩大朋友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和优秀青年中广泛吸纳志愿者,采取每周通报数据等措施,做好平台扩容工作。如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聘请浙江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作为合作组织,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提升影响力。浙江省检察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平台试点工作,发布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并邀请浙江公益诉讼形象大使、越剧名家陈飞以越剧唱响“益心为公”。宁波市北仑区等地检察机关借助新媒体,宣传、展示志愿者工作,吸引更加多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
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履职管理、增进互动、奖励激励等多种方式,不断激发志愿者参与公益保护热情。
一是增强“驱动力”。如余姚市检察院制定《“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运行管理办法》,建立“益心为公”志愿服务积分兑换规则,得到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文成县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公益诉讼任务单发布、工作质效评价等机制,帮助志愿者更好履职。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建立志愿者管理机制28项。
二是组建“智囊团”。浙江省检察院在嘉兴市、杭州市拱墅区等地开展志愿者分类管理试点,按照专业专长对志愿者进行精细分类。嘉兴市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志愿者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组建10个志愿者专家咨询小组。
三是搭建“连心桥”。全省检察机关为志愿者发放公益诉讼业务书籍、制作志愿者LOGO等,提供全方位服务。如海宁市检察院将平台工作和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相结合,建立志愿者“益之家”驿站,增强线下互动交流。长兴县检察院联合县慈善总会设立“益小青”公益诉讼志愿服务专项基金,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县传媒集团设立“益心为公”志愿点,加强日常联络。“专业小组”“活动阵地”的建立,不仅提升了志愿者活跃度、参与度,也增强了志愿者的获得感、归属感。
通过建立“公益诉讼+志愿服务”深层次地融合办案模式,浙江省检察机关推动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提档升级”。
一是织密“线索收集网”。检察机关依托志愿者联系广泛的优势,拓展案源渠道。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中华秋沙鸭越冬栖息地可能因工程项目施工遭到破坏的线索,丽水市检察院开展监督,推动建设工程变更设计的具体方案。湖州市检察机关根据志愿者提供的某景区侵害游客人脸信息线索,联合网信、消保等部门开展磋商,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借力“案件调查员”。检察机关积极邀请志愿者协助调查取证,补强证据。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枝黄花外来物种入侵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发动志愿者近百名参与问题排查、现场勘验。
三是用足“专家咨询库”。如舟山市检察院在办理马迹山港抑尘设施不到位、淋溶水入海对环境造成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时,邀请专家志愿者参与环境污染鉴定评估,听取意见建议,志愿者专家的“外脑”作用进一步释放。
四是建强“公开听证团”。如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在办理瓯江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邀请环境工程学领域专家志愿者作为听证员发表意见。志愿者广泛参与磋商、听证,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升了监督公信力。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下一步,浙江省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激发志愿者积极性,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努力为平台全方面推进工作提供更多有益的“浙江经验”。
首批“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认真反馈需求,及时反映问题,登记志愿者数和提报、推送线索数等稳定上升。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多次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分管院领导亲自挂帅,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部门负责人主抓落实的工作专班,形成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为顺利推动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整体推进落实。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湖北省检察院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详细的时间表、任务图。充分的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把试点工作纳入考评范畴,督导各市州分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湖北省检察院在内网开辟专栏,发布32期试点工作动态,营造出“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建立完整督导制度,对进度相对落后地区予以重点督导,先后发出14期工作通报、3次工作提示,强化目标、直面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慢慢地增加和改进试点工作。
结合平台试点工作实际,湖北省检察院不断改革创新,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工作的十项举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扩大志愿者规模。湖北省检察院会同省委统战部,合力推进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完成统战部门和党派组织的走访全覆盖。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带队走访各派和省工商联,各派都表示,希望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继续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湖北省检察院工作专班先后走访了省委统战部、派、共青团湖北省委、省司法厅、省残联、省消费者委员会、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等多家单位,与各派达成合作共识,使平台成为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新渠道。截至目前,全省已征集志愿者2574人,其中派成员410人,占15.9%。此外,湖北省检察院还与武汉军事检察院加强协作联动,联合征集军人志愿者。
二是做好志愿者服务。湖北省检察机关积极回应部分志愿者希望接受培训辅导的愿望,15个市州分院、81个基层院共举办114场培训会,培训志愿者近千人次,有效增强了志愿者黏性。湖北省检察院督促市县两级检察院对未完成登录、未完善信息的志愿者,点对点帮助其尽快完成平台操作,注册志愿者比例稳步提升至64%。
三是发挥志愿者作用。通过针对性培训和面对面交流,与志愿者建立起良好协作互动关系,提报线索有效性、转化率明显上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收到志愿者提报线条,向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推送1027条,线索提报、推送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四是提升志愿者影响。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志愿者影响。针对天门市检察院督促清理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案、大冶市检察院督促征收耕地占用税案、神农架林区检察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案等案件的35篇宣传报道被主流媒体刊载。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湖北省检察院自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2次,进一步营造了广泛参与、协调联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线索管理。湖北省检察机关实行“线索管理”和“线索办理”相对分离的制度,各级检察院指定专人对平台推送线索统一归口管理,确保规范高效运转;省检察院制定线索受理流转工作细则,指导下级院把住线索的起点和终点,对平台线索实现全覆盖、全流程管理。
二是做好线索转化。湖北省检察院格外的重视平台推送线索的转化和案件办理质效,对高质量、有影响的线索,派员全程追踪指导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根据平台推送线索,省检察院引导黄石两级院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一体化开展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机关出台机制文件3份,督促税务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3.06亿元,并在全省推广其办案经验。
三是发挥“外脑”作用。充分的发挥志愿者专业优势,根据专业方向对志愿者实行领域分类管理,邀请志愿者参与专家咨询、检察听证、跟进监督等办案环节,助力提质增效。如天门市检察院在湖北省检察院的指导下,邀请具备环保专业相关知识的志愿者参加听证会,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提供专业性建议,帮助检察机关厘清思路、疏通难点堵点,市农业农村局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开展专项检查,促使400余家农资经营主体履行回收义务,清理完成4万余亩农田、1000余亩堰塘、56公里沟渠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展“益心为公”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参加活动的公益诉讼志愿者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相关典型案例,并邀请志愿者参观了律师接待室、听证宣告室等办案区。本报通讯员陈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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